每逢佳节必思“清”,越是喜悦祥和,越是放松心情,就越要守住“底线”,让廉洁新风吹拂新春佳节。
党员干部抢多少钱的红包会受处分?过年收礼,哪些情形算受贿?春节期间哪些红线不能踩?
1、过年收礼,哪些情形算受贿?
借节庆之机收礼能否构成受贿,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,即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。如果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利,收受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以上,以及在特定情形下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,就属于受贿行为。利益。
党员干部如果索取收受下属或者管理服务对象财物,当数额达到三万元,即使未发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情节,只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,就可能构成受贿罪。
2、如果党员干部违规收受财物,但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,又将面临什么后果?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,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,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,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,损害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的,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综合上述纪法规定,党员干部利用节假之机收受礼品,受到党纪法规的双重约束,即使未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,也有可能受到严重的党纪政务处分。
3、过年这些“娱乐”碰不得
许多人在与家人团聚的同时,也会选择不同的娱乐形式来消遣放松。适当的娱乐活动有助于放松身心,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有些“娱乐”项目要谨慎选择,以下娱乐“红线”就万万碰不得。
1.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。
2.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KTV娱乐活动。
3.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洗浴活动。
4.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泡温泉活动。
5.违规出入高档娱乐会所。
6.违规用公款滑雪。
7.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。
8.违规用公款打高尔夫球。
9.违规用下属单位的公款钓鱼。
过年欢聚莫入“局”
春节前后,又到了各种“局”增多的时候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打起精神,绷紧纪律规矩之弦,时刻警惕各种别有用心的“饭局”“酒局”“牌局”,切莫踏入“请君入局”的陷阱。
节假日亲朋好友一起聚聚,本是很正常的事。但党员干部要注意,若是借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,就是违规了。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已触“红线”,再接受礼品礼金更是错上加错。
组织“饭局”,和谁吃有讲究,谁付钱同样也得注意。
此外,除了“饭局”“酒局”,有些党员干部还沉溺于“牌局”“麻局”“赌局”,甚至在工作或值班期间违规参与带彩娱乐。